原標題:我省建立河湖長制工作重點跟進機制
著力解決妨礙河道行洪問題
為保障河道行洪通暢,守牢防洪安全底線,解決妨礙河道行洪安全突出問題,我省建立河湖長制工作重點跟進機制。截至11月11日,全省發(fā)現(xiàn)問題563處,完成整治521處,完成率92.5%,其他問題整改工作正在抓緊推進。
去年,我省遭遇有氣象記錄以來的最強秋汛,全省各地經歷了一場超標準洪水的考驗,解決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。今年1月,我省兩位省總河長共同簽發(fā)山西省總河長令第01號《關于深入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》,在全國率先以河長令形式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專項整治。
為保障相關問題得到有序整治、有效解決,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河長辦重點梳理出河湖長制工作中存在的5類共性問題,結合今年排查發(fā)現(xiàn)的563處個性問題,建立了河湖長制工作重點跟進機制,成立了河湖長制重點工作專班,全面加以督辦,推動問題整改銷號。
重點跟進機制主要采取以下四項措施,一是清單管理、壓實責任。將河長制工作納入省政府“13710”督辦系統(tǒng)跟進督辦,將河湖問題整改工作列為對各市(含河長)、有關聯(lián)席會議成員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重點監(jiān)管。二是實時跟進、按月報告。每月通過表格的方式,匯總河湖長制工作進展情況,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按要求解決問題。三是定期盤點、調度通報。對進展明顯、整改有力、成效突出的通報表揚,對調度不力、協(xié)調不夠、推進不明顯的通報批評。四是緊盯堵點、約談問責。對組織不到位、落實不得力、交賬不達標的責任廳局和市縣,視情況給予黃牌警示、紅牌警告。對工作進度嚴重滯后,特別是整改不到位的責任廳局和市縣,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。
據(jù)悉,目前針對563處妨礙河道行洪安全個性問題,建立健全工作機制,重點問題重點跟進;針對涉河阻水橋梁隱患、河道內部分歷史遺留違規(guī)建筑、環(huán)境治理欠賬、監(jiān)管體系不完善和部門合力不夠強等5類共性問題,通過召開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廳際聯(lián)席會議,壓實交通、住建、水利、生態(tài)和農業(yè)農村等部門整改責任,建立長效機制。(記者范珍 通訊員郝昕)